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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2016年新政:上海网约车细则详解

发布时间:2016-12-19 分类:交通百科

近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杭州、天津等7城,相继发布了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北京上海还规定车必须是本市车牌、司机必须是本市户口。

上海关于网约车的的新规细则出台,《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今起至1021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交通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合法化的网约车需满足哪些硬性条件吧。

交通部规定,申请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应当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运营安全标准,安装相关设施设备,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使用年限最高8年等。上海市交委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以下内容网约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达到本市规定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条件。 
草案细化明确网约车驾驶员资质。除国家规定外,根据上海人口相关政策和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的要求,拟增设本市户籍、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记录、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等条件。 


草案还规定了网约车驾驶员不得拆除、损坏或者屏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安装巡游车计价器、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设置巡游车营业站的机场、火车站等区域内揽客;不得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等。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本市户籍; 
()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违反《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