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车贷新政能否释放汽车金融活力

车贷新政能否释放汽车金融活力

发布时间:2017-01-17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中国汽车报

“早就该改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是2004年发布的,十几年过去了,如今汽车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原来的条款太过粗放宽泛,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市场需求了。”近日,记者调查走访时发现,不少业内人士对央行和银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期待已久。

汽车贷款

 汽车贷款迎来大松绑

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爆发,汽车金融随之成长为汽车产业链条上一颗耀眼的明星。央行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规模超过7000亿元,汽车金融渗透率已超过20%,而市场规模还在以每年25%的速度持续扩张,预计2016年将突破万亿元市场大关。

“汽车金融不仅是未来行业的热点,鼓励发展汽车消费金融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汽车金融专家刘明(化名)对记者分析道,近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机构对公贷款风险持续攀升,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地将目光转移到消费金融领域的优质资产——汽车。

汽车消费金融渐成“风口”,而12年前发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新的征求意见稿修改了其中十条细则,多条都表现出放宽条件的“松绑”态势。例如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意味着如果修改通过,今后借款人只要通过贷款人审查,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获得贷款。

类似的政策放宽条款还有,第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借款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文件”。这里增加了“具有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借款人,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之前买车只能以法人主体名义买,未来其分支机构也可以购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在征求意见稿中首次被提及,并对其做了定义。据了解,由于新能源汽车发展时间较短,二手车贬值迅速,行业内缺乏对其残值的定价标准,导致金融机构难以进行风险把控,因此市面上几乎没有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金融产品。“这次的修改,释放了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金融产品的积极信号。”刘明说。

 “信用”成汽车金融新风向

信用体系的缺失,一直是困扰我国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等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至影响着社会进步。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多处修改,透露出国家层面对社会信用的重视,以及对构建健全信用评级体系的决心。

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信用评级系统,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内外评级结合,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着重强调通过内外部结合的方式,综合确定贷款客户的信用情况。车贷贷联合创始人刘翔实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事实上,各金融主体都在致力于积累丰富的大数据,以建立针对各自客户群体的信用评级系统。同时随着外部征信黑名单、反欺诈平台的日渐增多和成熟,内外部征信相结合已是行业趋势,此次修改则更加强化了汽车金融行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有助于对风险控制手段的进一步加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多处“资信”改为“信用”,虽一词之差,内涵却大不相同。“资信即资产和信用,这表明不再强调对客户资产方面的硬性审核要求。”上述汽车金融专家刘明分析,资产通常指的是房产,有房产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更容易通过审核。“银行类金融主体在审核客户时通常会家访,家访实际访的就是借款人是否有真实房产。如今不再强调资产,相当于降低了申请车贷的门槛,更强调信用体系规范化的重要性,这或许更考验金融机构对风险把控的能力。”刘明说。

 规范引导为市场再添活力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是,车贷最高发放比例的重新制定,这很值得行业期待。”在先锋太盟市场总监曲培源看来,现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关于“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的规定,一直困扰着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

“原来的车贷发放最高比例过于严格,尤其是二手车。”曲培源透露,一些二手车金融主体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不得不打起政策的擦边球,通常的做法就是“高评”。如一辆二手车价值10万元,最多可贷款5万元,但客户的融资需求是7万元,于是金融机构便将车辆估值抬高到14万元,以同时满足客户需求和不超过50%的政策规定。“这不仅给金融机构的发展设置了障碍,也给不明真相的客户带来了困扰。修改后车贷最高发放比例有望提高,这将为汽车市场的发展注入更多活力。”曲培源说道。

“此次政策‘松绑’不仅进一步规范了车贷业务的管理,还将随着车贷门槛降低、通过率提高而促进汽车消费。”刘明认为,征求意见稿虽较之前更加细化,但仍有细节可以完善,如发达国家在车贷业务中有“优质优价”的概念,即针对优质客户提供更具优惠性的利率,或许这将成为未来我国车贷发展的一个方向。

另外,曲培源认为现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贷款范围仅限于车辆本身,若允许金融主体根据自身风控能力将保险、保养等附属标的物纳入贷款范围,将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