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交通百科/在智慧停车被接受的时候,政府应该做什么?

在智慧停车被接受的时候,政府应该做什么?

发布时间:2020-04-13 分类:交通百科

智慧停车有经营性停车场(含居住小区等所有物业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有路内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有政府停车行业管理平台,还有面向百姓的停车信息诱导与预定系统等。现在,市场开始接受智慧停车系统了,这个时候政府需要根据自身职责和能力,把自己该做的、能做的事情做好。

智慧停车

路内停车

是政府的资源,相应的电子收费系统构建,毫无疑问需要政府主导来做。政府一般通过招投标来购买整套设备系统以及一定期限的系统维护服务,或通过BOT(建设-经营-转让)的方式用一定期限的收费支付相应的建设维护费用。

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这套设施设备系统的产权是政府,收费定价权以及收费也是政府所有,收费最好是先到政府财政再划归到企业,以免引起公众的误解;

第二,系统设施设备应选择经济、适用的技术,应考虑运营维护环节包括后台人工费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成本费用,避免只考虑当前建设过程中的“高大上”。

政府同时应该构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这是自身行业管理所需要的,与路内电子收费有关联(路内停车位的动态、静态信息一定接入进来),但是相互独立的两套系统。

在构建过程中,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其一,该系统一定也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个企业来帮着搭建甚至运营维护,但该系统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属于政府,不属于委托企业,如果对外开放共享,也应该按照一定制度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其二,为了行业管理的需要,该系统一定要尽可能接入城市所有停车场数据信息。在接入过程中,要明确哪些是行业管理所必要的数据信息以及更新的频次,通过行政或法治手段,要求相关停车场单位接入;同时,为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也应考虑通过购买服务等市场机制。

对于面向公众的停车诱导及预订系统,应交给市场主体。

一方面,政府很难将面向公众服务的信息系统做好,而市场主体在利益的推动下,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有足够的动力将该系统做好。

另一方面,该系统需要及时、准确的动态数据信息,这些信息更多的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才能实现,政府在这方面具有天然的劣势。

综合以上考虑,虽然在建立了路内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后,政府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但也不应该主导做这个信息系统,而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信息开放共享给社会,让第三方市场主体来进一步整合社会停车场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相应的停车服务。

按照这样的路径,当前经营性停车场不断建设的电子收费系统、政府推动的路内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等,都为最终实现城市停车诱导和预订系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该系统也就是近些年很多企业一直在努力推动的“互联网+停车”新业态。该系统不但能给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预订等更好服务的同时,还能很好的通过市场的机制实现停车共享,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