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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力整顿道路停车泊位乱收费现象

发布时间:2018-05-10 分类:行业资讯

记者近日获悉,兰州市将大力整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投诉问题,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坚决整改,并公布受理渠道和流程。

为整顿道路停车收费“乱象”,兰州市规定,今后如发现以下问题均可向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投诉:市民在停车过程中,发现擅自转让、分包、出租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擅自拆装设施设备或将临时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擅自更改临时停车泊位的用途、性质及泊位数量等的;未制作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志标牌、未统一着装、未佩戴统一标志上岗、未规范经营的;未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擅自调整价格的;未使用PDA手持终端设备出具单据预收费或虽使用PDA手持终端设备出具单据但预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擅自加装锁车设施的;因收费态度不好、与群众发生争执引发网络舆情或其他投诉的;其他因停车收费服务引发的问题等均可进行投诉。

兰州市要求,接到市民投诉后,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并责令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查证属实的,追究经营单位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直接收回经营权。对因服务质量等原因造成群众投诉,责令经营单位对涉事收费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反馈投诉人,并通过媒体公开回复。对投诉问题查证属实累计满10件的经营单位,经审定后,追究经营单位违约责任: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对投诉问题查证属实累计满20件的经营单位,经审定后,单方解除合同,直接收回经营权。经营单位已缴纳的经营费用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扣除。对于投诉事项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投诉问题,由停建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投诉事件相关工作人员对投诉问题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还将通过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工作,对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