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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鞍山市没有资质做网约车服务或罚款两万
发布时间:2017-08-01 分类:行业资讯
8月1日起,一项关乎市民出行的通告值得大家注意:鞍山市将开展整治非法营运网约车专项行动。凡是没有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从事网约车运行服务,是不合法的,被查实罚款5000-20000元不等。
据了解,鞍山目前还有一些车辆接入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这些没有资质的车主接单运营都属于不合法行为。为维护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交通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整治非法营运网约车专项行动。
行动自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凡使用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均属非法,并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五千元罚款;若违反同一规定两次以上的,处两万元罚款。本次整治行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奖励办法将按照《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方案》的规定执行。
对无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特别是对具有黑恶性质的或严重妨碍公务的行为,将直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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