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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网约车总量将控制价格市场调节

发布时间:2017-06-22 分类:行业资讯

从今年起,出租车取消有偿出让金;网约车的总量实行控制,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市正式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出租车经营发生重大

质量问题等依法退出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网约车)等方式。

出租汽车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单车运营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经营权。

另外,对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经营的,如经营者提出延续申请,符合规定的可以优先获得经营权。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今年起停收有偿出让金

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期限为8年。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利用3年时间退还已征收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待经过市人大履行《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立法修订程序后实施。

严禁出租汽车企业

收高额抵押金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网约车总量进行调控

运价实行市场调节

规范网约车发展,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网约车发展实行总量调控,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实施动态调整。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