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湘潭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管理新政广征意见

湘潭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管理新政广征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13 分类:行业资讯

湘潭出租车行业将有哪些变化,网约车、顺风车将如何管理?

近期,湘潭市交通、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举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三大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一线驾驶员及市民代表意见。

广征意见规范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确保巡游车、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1月18日,我市拟定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湘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湘潭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早在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为我们地方改革和管理提供了大纲和方向。”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本地实情,我市制定了三大征求意见稿,目的就是为了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管理新政三大热点

所谓巡游车,就是传统出租车;网约车则是在手机上用打车软件“叫来的”运输车辆;顺风车又叫拼车,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共享出行。

这次征求意见的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管理新政有三大热点:巡游车从业人员最关心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和车型选择。根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我市将继续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制,折算退还余下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经营权使用期限改为每期5年,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行为,经营权将被收回。同时,关于从业人员关注巡游出租车车型,今后我市也将合理确定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车技术条件的车型,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

网约车进入市场的“门槛”明显提高。根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今后合法合规网约车需是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且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车辆,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要明显区分于巡游车,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拥有3年以上驾龄,通过培训和考试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方能正式上岗。

顺风车实行限区域,限次数,限分摊费用。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后我市顺风车出行服务范围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合乘平台不得提供跨省市、跨区域的合乘信息服务;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的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不得盈利。

与会代表热烈讨论建言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三大征求意见稿相关实施细则展开了热烈讨论。

“能否把网约车的门槛放低一点,网约车司机很多是下岗工人,家境并不富裕,如果要12万元的车才能入门,也许很多网约车主将会失业。”“取消巡游车经营权费用是一大利好,但提高巡游车驾驶员素养是必修课,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一线驾驶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实施新政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为驾驶员购买好医疗和养老等保险。”“交通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执法,严防网约车主借车注册、人车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门槛’带来的规范与安全。”……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梳理、分类汇总,并深入分析研究,对其中合理化建议会充分吸收,将其转化为科学修订、完善政策的有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