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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合肥网约车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7-01-03 分类:行业资讯

在12月23日,合肥市已经正式发布网约车实施相关细则,并根据文件出台进度和市场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且有效期为1年。

合肥网约车

交通部门在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纳、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三个征求意见稿中的72处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在《实施意见》中,删除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的内容。

在《实施细则》中,第一条法律依据中增加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使细则法律依据更充分。

引人关注的是,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辖四县一市网约车的经营服务管理,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第十一条第(五)项修改为:“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明确了合乘平台要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并实名注册登记合乘双方及合乘服务车辆信息;明确了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