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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汽车融资租赁须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分类:交通百科

目前,从金融市场的定位来看,汽车融资租赁是继“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之后的第三大融资市场。从汽车金融定位来看,汽车融资租赁是我国汽车金融行业正在蓬勃发展的一个产业。那汽车融资租赁要素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呢?

一、汽车融资租赁含义

汽车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汽车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这也是常规融资租赁的最基本的形式。对融资租赁的通俗理解就是“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两权相分离,两权同在手“。而一般性的租赁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其法律交易结构包含“一个标的物、一个合同(租赁合同)、两方当事人”。

二、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包含哪些?

1、融资租赁的一个标的物——汽车。其法律定义是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概括为使用权。

2、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这是一个财务会计用语。动产、不动产财务会计上都可核算为固定资产。

3、商务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与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租赁物主要是指设备、交通工具、工程机械等动产。

三、融资租赁的“两个合同”包含哪些?

融资租赁交易的两个合同是指:标的物“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1、签署“买卖合同”交易是取得租赁物的一种主要形式。“买卖合同”的交易对象是实物资产即“租赁物”(动产或不动产)。

2、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对象是租赁物的“三项权能”即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统称为使用权”。这里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可以简称“租赁合同”,即便是口头或书面上称为“租赁合同”,但其内涵与合同法13章的“租赁合同”内涵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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