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首个错时共享停车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首个错时共享停车

发布时间:2018-09-06 分类:行业资讯

8月29日,结合破解“停车难”专项行动,嘉兴市下发了《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实行错时共享停车的通知》。9月2日,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向社会开放内部部分停车位,供附近居民错时停放,它也成为嘉兴市区首家实行错时共享停车的市级机关单位。

“我们单位本身停车位就很紧张,但还是尽量挤空间,目前划设了4个错时共享停车位,已经对外开放。”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副大队长夏冬青告诉记者,他们单位附近多是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我们一直就内部停车位如何实行错时共享停车进行专题研究,此次先行先试,也能更好地为其他单位提供经验。”

挂好写有“错时共享停车单位”的标志,张贴《关于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位错时共享停车的公告》,接下来,周边小区的居民就可以提出申请了。那么,该如何申请呢?“我们实行一位一车,也就是一个车位一辆车,固定使用。车主要拿着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三证原件,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到我们这里来申请。”据夏冬青介绍,周边小区居民有停车需求的,可向该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及时通知车主,签订停车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同时发放车辆通行证。如果申请人数大于停车位提供数的,按申请时间先后或公开抽签的形式确定。“在停车时间上,我们也作了明确规定,经登记的车辆,在工作日晚上驶入时间为夏令时节18:00至21:30,冬令时节17:30至21:30,次日早上驶离时间为6:00至8:00;节假日、双休日出入时间原则上一般为6:00至21:30,21:30以后不再进出,便于加强日常停车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另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错时停车位后,车主应按规定服从停车位错时对外开放的相关规定,如违反协议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停车资格,相关单位会根据申请时间依次递补,提供给其他车主使用。

接下来,除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将陆续向社会开放错时共享停车位,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据了解,目前,按照属地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在积极排摸可错时开放的停车位,报给所在地的执法局或者治堵办,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