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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构建城市智能停车建设项目招标6000万

发布时间:2018-07-26 分类:行业资讯

武安市构建城市智能停车建设项目经武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讨论和研究通过,由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为招标人,对公共停车场的特许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过积极筹备,现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顺利建设运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申请委托组织招标,择优选定特许经营权主体。

智能停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安市构建城市智能停车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主城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统筹城区闲置场地、有条件的城市道路等各类资源,科学合理布局,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空间、通过在便道、非机动车道上增划停车泊位,最终在主城区规划了47处智能停车场,和近6000个路边车位。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全部为承办企业自筹。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武安市构建城市智能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三、招标组织形式及方法

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具备停车服务等业务内容;

2、 具有承担本项目专业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信用中国网查询);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资信证明);

5、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限定三家以内)。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4)资信证明;(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6)开户银行许可证;(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备注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首次投标需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已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的投标人无需在注册,可直接登录并填写投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