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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给予网约车与巡游车“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17-09-14 分类:行业资讯

记者昨日从杭州市法制办了解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是杭州2017年立法正式项目,如今修订后的草案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记者发现,这次修订草案的最大变化是“网约车”的加入。

上个月,时报记者曾从相关部门获得一组数据,据当时统计,杭州共有出租车企业80多家,其中已获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有4家,包括滴滴、曹操专车在内,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司机也已破万。但网约车“大军”日益强大的同时,也需要步入规范化发展之路。

此次《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就给了网约车与巡游车车辆的“同等待遇”。比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可以向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装统一的顶灯等专用设备,也可以张贴统一的标志标识,只要“穿戴”上这些装备,就能像日常的出租车一样开进机场、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客运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或者泊位接候客。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小客车拼车行为,杭州是鼓励的。《条例》(修订草案)对于“拼车”也有了明确界定,但须满足:事先发布出行信息、顺路搭载同行人员且同行人员每公里分担的出行成本不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一半。千万要注意的是,私人小客车不能以合乘的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除了对出租车的经营者、驾驶员立“行规”,《条例》(修订草案)也规范了乘客行为。例如乘车时,“不破坏车内设施设备,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等行为就写了进去。

现在,该《条例》(修订草案)正在杭州市法制办的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于9月20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