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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出台 没说“有位购车”说了“智慧停车”

发布时间:2017-08-25 分类:行业资讯

最近,不少自媒体发文带了一波耸人听闻的节奏:北京将实施“有位购车”制,没有车位的居民不允许购车。这可急坏了不少预备买车的居民,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原本小区车位就严重供不应求,上哪儿买车位去?车位价格会不会水涨船高,车位比车还贵?

别慌,“没有车位不允许购车”,这一传闻不属实。

传闻纯属误读,别被带错节奏

追根溯源,这一波“没有车位不允许购车”的传闻,起源于今年7月1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此次会议上对预计年内正式出台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一审。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强调,要强化停车入位理念,引导公众主动选择有位购车,从而实现“以静制动”。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就有自媒体借势大做文章,发表了“北京新规规定没有车位不允许购车”的论断,狠狠博了一把眼球。

很显然,政府官员所说的“引导公众主动选择有位购车”,与部分自媒体所谓的“北京新规规定没有车位不允许购车”,完全不是一码事。笔者反复阅读了这份停车管理条例,也并没有找到关于“有位购车”或“没有车位不允许购车”的任何阐述。

事实上,这份停车管理条例不但没有带来强制性实施“有位购车”的噩耗,反而针对困扰百万北京车主的“停车难”问题提出了不少可期的解决方案,实乃车主福音。

缓解停车矛盾,北京有“三板斧”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市汽车保有量548万辆,但停车场只有6674个,停车位193万个,平均每2.84辆车分享一个车位,车位缺口达355万个。显而易见,停车资源的严重短缺,是北京停车难问题的主要矛盾。从停车管理条例来看,北京将主要通过以下三大措施,增加车位供给,盘活存量停车资源,从而缓解停车难。

一是加强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科学编制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停车场的用地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以及“平改立”(将平面停车设施改造为立体停车设施);鼓励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临时停车设施等。

二是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

鼓励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开展停车泊位错时有偿共享;鼓励居住区将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三是发展智慧停车

鼓励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有序推行电子收费;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对停车场信息实行动态智能管理;在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诱导设施,并与所在区域停车场诱导系统实时对接。

这其中,智慧停车乍听之下是个陌生概念,但实际上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车主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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