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网约车细则是对公正的一道考题

网约车细则是对公正的一道考题

发布时间:2017-06-21 分类:行业资讯

网约车细则岂能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不但要对企业和用户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和约束,也要警惕管理部门的行政保护、准入壁垒等不当干预行为。对不合理的实施细则和干预行为,要及时纠正。

国务院文件要求,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到目前为止,至少有91个城市出台了网约车实施细则,但是没有看到一家行政机关主动说明是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国务院规定的政策出台前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会不会被遗忘了呢?6月6日,在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包括多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内的与会人士,发出了同样的质疑。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体现市场经济和法治精神的重要一环。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文件,事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助于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国务院文件的推动下,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宣传对这一制度的落地。然而,根据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小组的调研,国内77个地级以上城市出台的网约车细则普遍存在违背国务院文件“18不准”的精神。从网约车细则这一案例来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仍然不容乐观。

北京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肖江平指出,通过对地方网约车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准入条件的梳理不难看出,网约车细则的出台可能并未真正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如果真实情况果如肖江平所言,则令人担忧,这些城市网约车实施细则恐缺失公平竞争的内核。

实际上,实施细则作为一种落地制度,如果本身缺乏公平属性,可能会带来一连串的后续消极效应。比如,在出台地方实施细则后,武汉、合肥在6月6日颁发了当地的首批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这些网约车平台经营资质的审批程序,同样缺乏公开透明的披露,公众的知情权仍未得到满足。

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网约车管理法规,网约车由各地城市人民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众所周知,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竞争激烈,冲击了地方利益格局,从而也受到不少地方的人为限制,有些城市的网约车甚至陷入尴尬处境。

由于共享单车相比网约车,对地方利益的触动相对较少,前者就受到了优待,一些大城市已主动为共享单车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如专门划出停车区域。地方政府需站位更高,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被部门或行业利益左右。毕竟,国家层面无论是共享单车还是网约车新政,除了属地管理,还规定了服务为本、改革创新等更重要的原则精神。

网约车细则岂能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不但要对企业和用户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和约束,也要警惕管理部门的行政保护、准入壁垒等不当干预行为。对不合理的实施细则和干预行为,要及时纠正。毕竟,网约车方便了市民出行,人们希望这个行业会更规范,而不是被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