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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网约车:从事“网约车”服务 应具备啥条件

发布时间:2017-01-13 分类:行业资讯

日前,苏州市“网约车”新政正式出台,从1月9日起,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那么,是不是私家车都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呢?市交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车辆和驾驶员可是有明确的要求,具体需要办理两张证,一张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一张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车辆总价不得低于12万元

需3年以上驾龄的老驾驶员

苏州市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及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无依法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

两张证缺一不可

据了解,申请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首先要登录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www.szjt.gov.cn)、登录“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网约车预受理系统,填写并上传申请网约车预受理凭证所需的信息及材料。

根据网约车预受理系统反馈信息,申请人前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地点现场交验车辆,现场签署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承诺书、车辆应急报警装置安装承诺书、营运车辆保险投保承诺书。交验合格的车辆,申请人通过网约车预受理系统获取车辆变更使用性质的预约信息,然后携带变更使用性质需提供的材料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预约地点变更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登录网约车预受理系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再自行打印预受理系统生成的网约车预受理凭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市交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必须按规定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设备,并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申请人需携带全部纸质材料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报材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如果符合条件,申请人就可以领取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了。

在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时,申请人既可以在网上登录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的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填写并上传从业资格考试所需的信息及材料,也可以直接到市交运局现场申请受理点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需要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通过后方可领取电子版网约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