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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网约车​公开征求意见 车辆准入门槛较低

发布时间:2016-12-21 分类:行业资讯

近日,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五条,在丽江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应当在丽江市设立分支机构。此外,与多数城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相比,丽江网约车新政显得相对宽松,具创新性。

网约车

据征求意见稿,在丽江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符合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车辆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条件;车辆应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但不得安装巡游车的顶灯、载客灯等标识;另外,如果网约车运营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使用年限未满5年,本人确需退出网约车经营可转注册成非运营车辆。

《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后,有网友表示丽江网约车新政对司机、游客、市民及旅游业来说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可以明显感受到政府对网约车的理解和支持。“除开客栈外,去丽江开网约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滴滴出行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细则切实地考虑了丽江旅游体验,从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树个好口碑。对车辆准入标准也接近当地出租车价格,以及不用像传统出租车一样安装顶灯等方面,都非常体现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