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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出炉

发布时间:2018-05-23 分类:行业资讯

菏泽城区停车收费有最高限价了!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曰前联合下发《关于菏洚城区停车服务收费 标准的意见》。

2016年,上述四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菏泽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试行)的意见》[菏价费发〔2016〕14号],试行有效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与试行标准略有变化。

《意见》所称停车场是指合法设立并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含室内停车场、露天停车场、专业立体停车楼、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等)、专用停车场以及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黄牌汽车5元/车/小时,蓝牌汽车3元/车/小时 (原试行标准为2元/车/小时),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两轮车1元/车/次,三轮车2元/车/次,四轮电动汽车按蓝牌汽车收取停车费。24小时内 累计最高限额:黄牌汽车50元,蓝牌汽车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所有车辆30分钟内免费停放,30分钟后开始计 费(原实行标准无此规定),白天实行计时收费方式,蓝牌汽车3元/车/小时,黄牌汽车6元/车/小时,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夜间实行计次收费 方式,蓝牌汽车5元/车/次(原试行标准为4元/车/次),黄牌汽车10元/车/ 次;两轮车1元/车/次,三轮车2元/车/次,四轮电动汽车按蓝牌汽车收取停 车费。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蓝牌汽车30元,黄牌汽车60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白天从7时(含)到19 (含)时,夜间从19时到次曰7 时。停车时间跨白天和夜间的按白天、夜间分别计费。

以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菏洚市城区最高收费标准。医院停车场、公共 立体停车场、车站、机场停车场、事故车辆停车场、游览参观点临时停车场 单独核定收费标准;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位),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