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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网约车细则出台,促进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8-01-16 分类:行业资讯

近日,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推进了网约车合法化经营的步伐,将以往的一些乱象挡在了行业的门外。此轮改革也将进一步规范整个出租车行业市场运营,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市民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根据《细则》,在湘潭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湘潭市登记注册的湘C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网约出租客运”;车辆档次、价格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且车辆行驶里程未满10万公里;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相关条件。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明确要求:湘潭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居住证;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湘潭市无被注销或被撤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的记录等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