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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网约车新政:驾龄3年以上无需本地驾照

发布时间:2017-05-16 分类:行业资讯

昨日(5月15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报批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网约车经营作出详细规定。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透露,《管理规定》在去年11月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总体上没有设置过于严苛的条件,和北、上、广、深、津、渝等地的网约车管理政策大体相近,但在平台经营行为、车辆和驾驶员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稍有差异。

珠海网约车新政

驾驶员方面,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并未规定驾驶证取得地区。此外,在国家《暂行办法》对驾驶员作出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驾驶员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对拟从事网约车的车辆标准,《管理规定》作了具体要求: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采用燃油(气)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量不小于1.8L/1.6T;采用纯电动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采用气电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肖卓文介绍,原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排量规定为2.0L或1.6T,后根据珠海市现行常规巡游出租车实际情况,及广大司机、乘客和网约车平台的意见建议,将排量标准降为1.8L或1.6L,与现行50%以上的巡游出租车一致。

车龄方面,考虑网约车的车容车况,本次新政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5年”更改为2年,确保硬件条件,保障“高品质服务”。

此外,新政还规定,产权变更的网约车辆,只要符合条件,仍可以延续作为网约车运营,只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肖卓文还表示,《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本规定的网约车属于非法运营,交通部门将按照规定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