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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网约车:试用期将结束 5月起将重点查处三类车辆

发布时间:2017-04-20 分类:行业资讯

去年12月30日,苏州政府发布了《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今年4月30日是网约车新政过渡截止日期。转眼,过渡期将至。据悉,运管部门在4月底前还将组织22期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考试。

5月起将重点查处三类车辆

之所以会有4个月的过渡期,交通部门称是考虑到车辆办证、人员考试都需要一定的周期,为了能让存量“专车”平稳有序地实现“非法”向“合法”的转变。据今年3月17日的最新统计数据,报名登记的网约车驾驶员4219人,最终审核通过2734人。有关部门共组织考试754人,其中考试合格212人。网约车运输证方面,截至3月17日,苏州大市范围共受理3364辆网约车运输证许可申请,初审合格车辆数2661辆。其中,市区受理申请总数2459辆,初审合格2130辆,发放网约车运输证568份。

苏州网约车

据悉,过渡期内,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但未及时办理营运证件的车辆,责令车主改正(或停止营运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或者仍违法营运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运管部门介绍,自5月1日起,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也就是没有拿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站地区揽客、站点候客的网约车,将被重点查处。

网约车和驾驶员都有什么门槛

据了解,我市申请的车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号牌,并且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2.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并且自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

3.车辆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如果车辆是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应不低于250公里;

4.车上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5.车辆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驾驶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2.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

3.没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饮酒驾驶、犯罪、吸毒等记录;

4.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本月还有22期驾驶员资格考试

根据考试计划,4月底前,市运管部门还将组织22期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考试,考试计划均已通过苏州市交通局官网、苏州运管微信发布。市民可通过网页或微信进行申请、预约考试、查询等。

参考当天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弃考(已成功预约考试,且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间隔10天后方可再次预约考试,补考只能预约首次参考地点的考试计划。目前,已开放的考点共三个,苏州市区的是苏州市运输管理处,312国道上高桥西堍。

其余两个为昆山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中心和张家港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中心。